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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要账公司介绍十年欠款未偿还 一朝调解终如愿价值23800元的化肥

时间:2022-07-24 21:49:36 点击:30 来源:上海普陀区讨债公司 官网:https://ptq.hflmwl.com/

债务人去世后,其生前债务是“人死债消”,还是按照古语说的“父债子偿”?近日宁洱法院磨黑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债务人生前与债权人的买卖合同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李女士诉称:其为销售化肥的个体工商户,2014年间,唐某龙(已死亡)经熟人介绍到其经营的商铺购买化肥,基于对介绍人的信任,李女士一次性向唐某龙出售价值23800元的化肥,唐某龙收货后未支付货款,李女士亦未向唐某龙开具销售单,也未要求唐某龙限期付清货款。此后多年,唐某龙仅于2022年向李女士支付货款10000元,余款拖欠至今未付。


2023年6月,李女士通过微信向唐某龙催要货款时,才通过其家人得知唐某龙已于2023年5月死亡。李女士要债无门后,遂将唐某龙之妻刘某、唐某龙之女唐某怡诉至法庭,要求两人向其偿还唐某龙尚欠的货款。而刘某辩称唐某龙向李女士赊购化肥之事她并不清楚,该化肥也未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李女士亦未提供唐某龙向其购买化肥的相关单据,现唐某龙已经死亡,无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表示不同意向李女士偿还该笔欠款。


上海普陀要账公司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后,双方同意参加法庭组织的庭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采用分别询问及互问的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初步还原,并通过唐某龙生前使用过的手机微信中与李女士的聊天记录进一步印证,逐步打消刘某心中对该笔债务真实性的疑虑。同时,法官亦将该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相关法律后果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一一说明。经过多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当庭向李女士偿还欠款6900元,李女士自愿放弃剩余欠款的追偿权。华灯初上,李女士终于拿回了拖欠十余年的货款,而刘某也摆脱了对丈夫生前债务的疑虑和债主找上门来的惴惴不安。法庭一朝实现案结事了。


标题:上海普陀要账公司介绍十年欠款未偿还 一朝调解终如愿价值23800元的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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