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商业社会,合同是企业之间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的基石。一旦合同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义务,不仅会直接影响另一方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市场秩序和行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9月9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广告服务合同引起的欠款纠纷,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2024年3月-6月,某传媒公司与某电子科技公司签署了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合同,截止同年6月,某电子科技公司累积拖欠某传媒公司费用共计45189元。某传媒公司连续两个月的多次催促无果后,2024年8月5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明确约定某电子科技公司应在8月20日前清偿全部欠款,如未按照约定执行,需承担欠款金额20%的违约金,约定期限到后,某科技公司仍未兑现承诺,无奈之下,某传媒公司向霍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4518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霍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林世艳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迅速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法官向当事人深入剖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强调了合同的有效性及违约后果的重要性。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及时解决争议、恢复互信对于长期合作的价值所在,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某科技公司承诺于2024年9月30日前先行支付20,000元,剩余25189元于10月31日前结清。若逾期支付,某科技公司自愿承担5000元违约金。
上海普陀要债公司提示: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机制的灵活性,更提醒广大企业在商业往来中务必恪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对于合同双方而言,提前设定清晰合理的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促进商业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